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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r:Ragnarok》做人不易做神也難

文 | 楊麗玲

人存於世,是不是一定要人見人愛?

在低氣壓的時候,看雷神搞笑,我承認,我暫時忘卻一切,在戲院裡開懷大笑。看戲求娛樂,無可厚非。但假如連神,也不得不埋沒自我製造歡樂,難免讓人唏噓失落。

21世紀,人人專注力最長只有3秒,所以每分每一秒都非吸引目光不可,所以超能英雄個個像rock star,連諸神也酷炫。還好還有Anthony Hopkins維持一貫矜貴威嚴。

還講什麼尊嚴?好萊塢男明星如今都被歸類為色魔。

我介意。因為是關乎選擇的問題。

雖然在眾多英雄當中,大家對雷神大概最無感。他是神,有距離,非我族類,連和Natalie Portman談戀愛也比人嚴肅,但英雄各司其職,Thor不是Tony Stark不是Ant-Man不是Spider-Man。

紐西蘭導演Taika Waititi 無權無勢,被委以重任拍雷神,搞笑是專長,選中他不會沒有道理。Thor竟然會嬉皮笑臉哄騙別人,一頭礙眼的長髮也被剪了,我都不知該怎麼反應。怎地連Hulk看到女戰士Tesse Thompson也眼睛發直,他的曖昧對象也可是性感的黑寡婦呢。

起碼Loki的狡猾自戀很鮮明,是一貫的。雖然曾經迷戀Loki的朋友在Taylor Swift情事之後,表示對Tom Hiddleston的幻想蕩然無存。

假如連超能英雄也妥協屈服失卻本性,叫我們這些凡人如何是好。

神,討好大眾有失體面。

開場,尋父尋到Doctor Strange處,被Benedict Cumberbatch魔法耍得團團轉,一開始即注定這一集雷神屢戰屢敗。

超能英雄系列,基本上情節環環相扣,電影愈拍愈似電視劇,是計算也是陰謀。Marvel復仇者聯盟成員人強馬壯輪流撐場客串,部部戲製造恩怨留點線索,害我們一部也沒法錯過。

生而為神,Thor不像蝙蝠俠由零開始鍛鍊不似超人流落人間,本為天之驕子,拿著大錘打雷閃電以為天下無敵,豈料一遇上姐姐即被毀,甚至在陌生異域被當奴隸。直到第三集才發現自己的渺小與無力,遲無所謂,博得共鳴是目的。英雄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成長方程式,次次都奏效。

大反派是死亡女神姐姐,手足相殘卻沒有一絲掙扎。是咯,當雷神對決綠巨人,也沒有一絲英雄自相殘殺的壯闊悲劇意味。

死亡女神姐姐一副似睡美人電影里的巫婆模樣,我差一點以為自己看錯戲。整部戲讓她瞪大雙眼壓低聲線攤開雙手時時作發功狀,還需要找Cate Blanchett嗎。姐姐與父親、弟弟們之間的複雜愛恨恩怨,本應深入刻畫更可歌可泣扣人心弦。

難道諸神無情?雷神電影,骨子裡未免太冷漠。

我知道現在必須齊集不同膚色來自各地區的演員才叫政治正確,但讓戲精淺野忠信無辜無聊當將軍甲,幾個畫面即慘死,對亞洲演員簡直是羞辱。

兩個彩蛋,第二個不看也沒損失。彩蛋這玩意兒,剛開始有趣,久了會膩,尤其是畫蛇添足那一種。經濟學有diminishing return定律,超能英雄打完壞人打自己人打來打去沒完沒了何時打夠大家還能愛多久,天知地知你我真不知。

 

 

Published:13/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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