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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r:Ragnarok》做人不易做神也难

文 | 杨丽玲

人存于世,是不是一定要人见人爱?

在低气压的时候,看雷神搞笑,我承认,我暂时忘却一切,在戏院里开怀大笑。看戏求娱乐,无可厚非。但假如连神,也不得不埋没自我制造欢乐,难免让人唏嘘失落。

21世纪,人人专注力最长只有3秒,所以每分每一秒都非吸引目光不可,所以超能英雄个个像rock star,连诸神也酷炫。还好还有Anthony Hopkins维持一贯矜贵威严。

还讲什么尊严?好莱坞男明星如今都被归类为色魔。

我介意。因为是关乎选择的问题。

虽然在众多英雄当中,大家对雷神大概最无感。他是神,有距离,非我族类,连和Natalie Portman谈恋爱也比人严肃,但英雄各司其职,Thor不是Tony Stark不是Ant-Man不是Spider-Man。

纽西兰导演Taika Waititi 无权无势,被委以重任拍雷神,搞笑是专长,选中他不会没有道理。Thor竟然会嬉皮笑脸哄骗别人,一头碍眼的长发也剪了,我都不知该怎么反应。怎地连Hulk看到女战士Tesse Thompson也眼睛发直,他的暧昧对象也可是性感的黑寡妇呢。
起码Loki的狡猾自恋很鲜明,是一贯的。虽然曾经迷恋Loki的朋友在Taylor Swift情事之后,表示对Tom Hiddleston的幻想荡然无存。

假如连超能英雄也妥协屈服失却本性,叫我们这些凡人如何是好。

神,讨好大众有失体面。

开场,寻父寻到Doctor Strange处,被Benedict Cumberbatch魔法耍得团团转,一开始即注定这一集雷神屡战屡败。

超能英雄系列,基本上情节环环相扣,电影愈拍愈似电视剧,是计算也是阴谋。Marvel复仇者联盟成员人强马壮轮流撑场客串,部部戏制造恩怨留点线索,害我们一部也没法错过。

生而为神,Thor不像蝙蝠侠由零开始锻炼不似超人流落人间,本为天之骄子,拿着大锤打雷闪电以为天下无敌,岂料一遇上姐姐即被毁,甚至在陌生异域被当奴隶。直到第三集才发现自己的渺小与无力,迟无所谓,博得共鸣是目的。英雄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成长方程式,次次都奏效。

大反派是死亡女神姐姐,手足相残却没有一丝挣扎。是咯,当雷神对决绿巨人,也没有一丝英雄自相残杀的壮阔悲剧意味。

死亡女神姐姐一副似睡美人电影里的巫婆模样,我差一点以为自己看错戏。整部戏让她瞪大双眼压低声线摊开双手时时作发功状,还需要找Cate Blanchett吗。姐姐与父亲、弟弟们之间的复杂爱恨恩怨,本应深入刻画更可歌可泣扣人心弦。

难道诸神无情?雷神电影,骨子里未免太冷漠。

我知道现在必须齐集不同肤色来自各地区的演员才叫政治正确,但让戏精浅野忠信无辜无聊当将军甲,几个画面即惨死,对亚洲演员简直是羞辱。

两个彩蛋,第二个不看也没损失。彩蛋这玩意儿,刚开始有趣,久了会腻,尤其是画蛇添足那一种。经济学有diminishing return定律,超能英雄打完坏人打自己人打来打去没完没了何时打够大家还能爱多久,天知地知你我真不知。

 

 

Published:13/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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